為了一場42公里全程馬拉松,我幾個月來的生活都為此做了改變。
朋友約吃飯,我說我這週要練跑20公里。
對方說,吃個飯而已,還是可以練跑吧?
我說,不太方便,我跑20公里要快三個小時,加上跑前跑後都要暖身,約午餐或晚餐都有點困難。吃太飽會跑不動,跑完再出門也不太可能,因為跑完20公里我會變半殘。
剛回台灣時,我找不到生活的重心。本來旅行後陷入感傷就是人生必經的歷程(是嗎?)再加上我莫名其妙開始了一段遠距離戀情,更讓我陷入重度憂鬱。
所以,我決定報名我人生的第一場全程馬拉松。
也許這是一個以毒攻毒的概念吧,反正我要逼自己義無反顧地拚下去。
多年前,我爸買了台跑步機,沒幾個月後就發現罹患癌症開始化療,於是跑步機就再也沒人用過。為了不讓爸爸覺得買了它真是浪費,完全沒在運動的我就接手了這台跑步機。剛開始我只是想玩一下跑步機的功能,沒想到後來變得天天跑。
現在,在他人眼裡的我,簡直是發了狂的跑。
剛開始跑步時,我大概只能連續跑30秒;現在,我能連續跑三小時。參加過兩次21公里的半馬,其中一次是在澳洲黃金海岸,另外一次是跑樹林區的產業道路(好強烈的對比啊)。
▲剛好在澳洲,為何不就在這裡跑第一場國外的馬拉松?雖然那時我是個
工作超時的外勞,沒練跑很久了,但我還是硬著頭皮報名21公里半馬。 黃金海岸的天氣溫暖、路線平坦,是非常好跑的馬拉松。 |
不變的是,這兩次我都跑到快斷氣。
因此,跑全馬對我來說,沒意外的話我會斷氣兩次。
為此我特地去大醫院解決我長久以來的貧血問題。每次做健康檢查我的血液檢測都是一整排紅字,血紅素長期是個位數,最近一次測出來的數值8.2已經算人生高峰。我的人生有一半以上的時間都在暈眩,但再暈我也從沒暈倒過,即使常常滿天全金條,也不至於影響我的生活,所以我一直懶得理會這件事。
我以為運動治百病,多跑一點搞不好血紅素就會上升(這是妄想)。但上次去看個感冒,醫生說我手黃臉黃(並不是中年婦女臉色蠟黃),肯定長期貧血,特地叮嚀我不要跑步。
我問,為什麼?
「因為你的心臟無法負荷啊!就算要跑也不要跑太久,像5公里以上就太多了」。
聽到這句話,我臉都僵了。5公里就叫跑太多?
那時距離我的第一次全馬,大概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我的練跑距離已經是10公里的倍數。5公里對我來說,有時不知不覺就會跑完(這不是炫耀,只是我最擅長逼死我自己)。
但身體的健康很重要,尤其我都坐三望四的年齡了,所以我開始乖乖吃起醫生開給我的鐵劑。
鐵劑果然是造血的原料(不然呢?)吃了一段時間之後,我才發現,以前老覺得有地震,原來都是我的幻想。
2月8日,終於迎來我人生的第一場馬拉松。
全程42.195公里,我有跑完,也可以說我沒有跑完,我確實有跛著腳跑過終點線,但我並沒有在規定時間6小時內抵達,而大會不紀錄無法在6小時以內跑完的跑者。
早知道會這樣,我就不要浪費時間去排廁所了。
而且我還排了三次尿了三次,這時只恨我的膀胱為什麼不能大一點。
跑完這神奇的42.195公里,很多人問我:
「跑完了,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是否覺得此生無憾?」
「會不會覺得完成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以上這些很文青的想法,請從我身上ctrl+A delete,因為本人我跑完最大的感想就是:
「看!!!!林祖媽為何要把自己整到這個地步!?」
「老娘現在全身上下沒有一個細胞沒在痛!!!!」
「連走路都使不上力,隨時會尿失禁!!!」
「你們這些賤人憑什麼只跑8K和半馬!?」
「還有你們在路邊加什麼油拍什麼手?你們有種通通給我下來跑!!!」
(尤其很想舉起步槍掃射那些只跑3公里的人。)
(總之我超級沒有運動家精神。)
大概35公里左右,回收車就開始跟在我後面,積極地問我要不要上車。
我不要,你走開。
這是我心裡面的吶喊。
事實是,那時我早就感到天國近了,一個字都說不出,若我能勉強吐出話來,大概也只有髒話而已。
我感受到我的腳指甲碎裂,每多跑一步就像有卡車碾過我的腳。
繼續跑下去,真的很痛。
停下來用走的,更痛。
我知道跳上車就能結束一切,但我仍對車裡面的人搖了搖頭。
主辦單位的效率很好,因為交通管制快結束的關係,比賽開始後五個小時左右就開始收拾路上標示公里數的立牌。所以大概37公里之後,我都不知道自己離終點究竟還有多遠。
出發時,跟之前的路跑經驗一樣,是一個跨年晚會的場景。前幾公里都呈現大拜拜的狀態,要不停地左躲右閃,很難跑出完美的直線。
但最後的5公里,本來一路上跟我跑差不多速度的同伴們,一個個都上了回收車。
一開始,我跟著這麼多人一起往前跑,那是一股無法言喻的正面能量。
當最後只剩下我自己一個人,卻是巨大的孤獨感與無力感重重地壓著我。
而我知道,這一刻唯有我自己,能督促我自己繼續往前跑。
2013-2014年,我有好多想放棄的事,我經歷過好多想放棄的時刻。
2013年底,我首先放棄了我的工作,目的是要追求人生中其他不能放棄的事。
我飛到了泰國,一個人在曼谷與清邁生活了六週,我在那裡沒有任何朋友,我完全不會說泰文。我去報名了瑜珈課,跟一群泰國人一起學日文,一個人去玩Jungle Flight,吞了很多暈車藥搭上小巴自己去了PAI,一個人在當地租了機車在蜿蜒的深山裡騎車到處亂晃。
這些事,我本來都想放棄的。
▲最想念的泰北咖哩麵:軟麵條上方有脆麵條,香辣湯頭是我愛的重口味, 一份就是這麼小碗,讓你的肚子有空間再加一份15B的香蕉巧克力可麗餅當點心。 |
我飛到了紐西蘭,一個人扛著30公斤行李搭長途巴士環島。我一天健行八小時,一天內經歷大風大雨大太陽極熱極冷的天氣,騎著指尖都碰不到地的越野腳踏車繞湖而行差點掉進Lake Wanaka,常常不知道自己爬山爬到哪裡覺得半獸人隨時都要出現。
這些事,我本來都想放棄的。
▲我照相技術很爛也不會修圖,但是在紐西蘭只要張開眼睛就會看到這樣的風景。一個人去健行,平均每兩公里才會遇到一個人,只要半獸人不出現的話,整個世界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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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飛到了澳洲,開始做一份32歲女生不太會去做的服務生工作。我一天工作12個小時,我拉著菜籃去買菜並且熟練地切菜,我洗碗洗到好幾個手指頭都裂出血來,但是老闆的平底鍋還是常常朝我扔過來;其實我不是這麼缺錢,其實我可以不用承受這些。
所以當時,我真的好想放棄。
但是,當我想放棄的時候......
我就會想起,當初我為什麼要堅持走到這裡。
(註)
2015年,我回到了我的工作。
2015年,我跑完了全馬。
2015年,我開始了一場距離超過7000公里、年紀超過10歲的姐弟戀。
(這是我此生距離王菲最近的一刻)。
過年時,我終於稍稍能從忙碌的工作裡喘口氣,請了長假飛了過去,跟神秘人在一起度過了16天。
16天後,我在機場大哭,分離。
過了幾天,神秘人在螢幕那邊對我說:
「今天有那麼一個時間點,我真的以為妳還在這裡。但等到我回過神來,才發現,妳早就已經不在了。」
神秘人的表情要哭要哭的,我也一秒落淚了。
我不是不在了,我只是回台灣了。
講得我好像不在這世界上了一樣,呸呸呸。
註:這句話引用自電影《Wild》(那時候,我只剩下勇敢)。這部電影描述女主角Cheryl Strayed花了三個月時間,獨自走過美國長達1770公里的太平洋屋脊步道 (Pacific Crest
Trail,簡稱PCT)的故事。
友人珍妮花知道我要去看這部電影,她說:
「那個女主角,跟你一樣腳趾甲裂了耶。」
我說:「我知道,我就是想看別人跟我一起裂。」
默默支持已四年還五年,距離上次留言應該有三年
回覆刪除總是每天悄悄的刷有沒有更新
會發現這裡是因為搜尋泰國的資料,而我也遠距離快三年(淚奔)
恰吉,加油!
每天都想更新但每天都忙到膀胱好脹啊~(淚)
刪除你加油唷! 雖然你更新很慢,可是我也不時會來看你的網誌.我去清邁去試了jungle light,也是因為你. 我也是坐三望四的年紀(比你更近四),我也有旅行上癮症,我也有一段遠距離姐弟戀然後現在自己每天都不知道在幹嗎....,但我相信你會做得更棒,因為你好努力!
回覆刪除我會加油!(抱)
刪除加油!
回覆刪除祝福你和神祕人幸福~
怎麼都沒有人對年紀有意見,我想要幫你們畫重點了!
回覆刪除為何要對年紀有意見呢(眨眼)
刪除老蚌吃鮮肉怎麼說都不合理啊
刪除原來是跟神秘人扯上關係,所以才較慢發文?
回覆刪除其實姊弟戀沒有不好,但要看你們現在的年紀差距在哪階段。
(如40歲和30歲的工作(收入),交友,價值觀等)
若是遠距離,還是當朋友會比較好。畢竟,遠水救不了近火。
是指慾火嗎?哈哈哈哈
刪除我想點播「分手快樂」XD
回覆刪除還沒分啦還在撐
刪除姊好棒棒!撐下去才知為何會走到這裡
刪除有慾火是很正常啊!(不是男女朋友嗎?)
回覆刪除雖網路便利,但距離太遠(面對面相處時間太少),人心越難抓得住!
阿~
回覆刪除我打的留言全都不見了
@_@
我是樓上那位寫了一堆結果都不見的苦主
回覆刪除發簍你的文字已經好幾年 (大約從早期大頭照還沒馬賽克開始)
現在又回老東家工作嗎?
支持恰神戀+1 :)
by 不斷重打已經沒有fu的忠實粉絲
雖然這裡留言不見了,但我在信箱裡都有看到喔~
刪除謝謝你的支持,可惜我沒有辦法努力寫文回報
by 在東京街頭看到"恰神戀"三字而大笑卻無法跟鮮肉解釋的老牛
看你的文章也有兩年了, 你很可愛, 加油!
回覆刪除你真的很棒!同是身為旅人/諧星/歐巴桑,對你的經歷很有共鳴,但是你比我勇敢多了…今天第一次來你家,逛一逛竟走不出去了~你的好文助長了我心裡一直不曾熄滅的小火苗,謝謝你:)
回覆刪除旅行後真的會陷入感傷+1 (默默花摟4年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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