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這個城市的目的是為了跑半程馬拉松,在這之前我不覺得我會喜歡這裡。
可能是因為這地名聽起來太像熱炒店,不像一個城市的名字。後來大概知道是什麼樣的地方之後,也只覺得是一個很多樂園、很多海灘、很多觀光客的地方。
PS. 黃金海岸有Movie World(有華納兔,刺激程度高)、Dream World(有史瑞克,刺激程度最高)、Sea World(有海綿寶寶,適合親子)、Wet'n'Wild Water World(很多滑水道的水上樂園)四大樂園。
在Gold Coast的三個禮拜,我住在Surfer’s
Paradise,走出門10分鐘就是一望無際的白海灘。我每天早上七點出門,沿著海岸線跑步,短則5公里,長則15公里,有時傍晚還會再去散步。
喜歡跑步的人,住在這裡真的是幸福無比。每天都可以沿著海岸線一直跑,沿路都有平坦好跑的水泥地或泥土地。因為海岸線太長,除了觀光鬧區以外,一路上幾乎不太會跟人錯身而過,即使有時會遇到騎腳踏車經過的騎士,他們也會在遠方就按鈴提醒你即將通過。
7月照理說是澳洲的冬天,但因為這裡的氣候跟高雄很像,白天仍常出現20度以上的氣溫。早起出門跑步我會穿薄長袖,氣候乾燥的關係,跑起來很舒服,即使曬太陽也不會流汗流到全身黏膩膩。
重點是,這裡7月幾乎不會下雨!住了三個禮拜,只遇過下了一次20分鐘的雨。我經過倫敦和墨爾本的訓練,出門都是圍巾、帽子、防曬乳、雨傘全副武裝;但是在黃金海岸,就算你淋了20分鐘的雨,走出去再曬20分鐘也就乾了。
我之前聽到"Gold Coast"這做作的名字都會想翻白眼,到了這裡才知道這名字不是亂取,他的海岸線,真的閃閃發光。
"Surfer’s Paradise"也沒有在開你玩笑,這裡真的是衝浪者天堂。
那三個禮拜我是純度假,每天的目標就是練跑。但中間遇到肩膀受傷(聽起來好像是很威的運動傷害,但其實只是一個小傷口後來大發炎,我亂弄的結果就是整個潰爛)以及重感冒(數度以為我會把肺咳出來),導致我實際只有練跑15天。
不過在這15天裡,也大約跑+走了100K。
我是一個人報名參加半馬,沒有人可以陪練或互相督促,雖然沒有立下「只為更讚」等激勵人心的目標,但我還是逼自己要盡量練,因為可以在那麼漂亮的地方練跑,就是我專程飛到這裡燒錢最大的回饋。
黃金海岸的海灘長達50公里,我本來立下目標,想找一天跑完/走完全程,我的計畫是搭公車到最南方的Coolangatta(昆士蘭州到新南威爾斯州的交界),再開始往北跑回Surfer’s Paradise。
搭公車到了最南端的Coolangatta以後,我繼續往山上走了一段,下山後餓得要命又捨不得花錢去餐廳吃飯,就去超市找食物吃。
餓死鬼的我渴望吃肉,剛好看到烤雞在特價,一隻只要AUD6.5,想想一個冷藏三明治就要AUD5,哪能跟一隻熱騰騰的烤雞相比呢,此時雞他不斷地跟我招手(但其實他的翅膀有被綁住),所以我無法多想海邊有多不適合徒手吃雞,就毅然決然地買下了這隻雞,帶著他去海邊野餐。
餓死鬼快速解決了雞的雙腿雙翅,因為就是徒手拔下來啃就對了很簡單應付;但雞的身軀要邊走邊吃,實在是困難度很高,把整隻雞度到眼前的話,這龐然大物著實讓人為難,也不知道從哪裡下嘴,而且海邊風很大,一不小心就會吹得雞滿身沙,此時我已經視這隻雞為旅行路上的同伴,我絕不能讓他吹風受寒(那你何苦斷他手腳?)
不得已之下,我只好把受到「人彘」處分的雞裝回塑膠袋內,小心翼翼地呵護著他,帶他一起散步這條超美麗的50公里海岸線。
PS. 上圖文字出自一首史前時代的歌,林子祥跟葉蒨文合唱的「選擇」。
雞陪我走過了好幾個沙灘,我還把雞帶進了Jupiter賭場玩耍。
平常進Jupiter,門口的保鑣都是仔細看我的臉,思考著要不要叫我出示ID,但這次他的雙眼只直直地看著我手上的雞,那眼神就是百思不解怎麼會有人帶一隻吃到一半的雞進賭場,非常非常地困惑。我想,這隻雞生前萬萬沒想到他死後可以受到這麼多的注目吧。
Jupiter賭場當時有個活動,每天在機台刷會員卡就可以抽現金券,目的是希望會員每天都可以來賭場玩一下,但像我這種人,就是每天來賭場刷卡抽獎而已啊。之前室友抽到一次$25就讓大家羨慕得要命,我帶著雞去刷卡片,之前刷了好幾天都沒刷到過,而這隻雞簡直是我的吉祥物,因為他讓我一抽就抽到$50現金券,我可是連200塊發票都好幾年才中一次的人啊!
這$50的現金券,不但讓我吃了一頓Buffet,還可以用剩下的錢買一些紀念品。
最後,雞平安無事地跟著我回到家,完成了他的奇幻旅程。
我的幸運雞,最後在我不用徒手吃雞的廚房裡被撕成一片片,走進了我的蛋炒飯。
雞啊雞,我已經跟你牽手走過荒蕪的沙丘了,但相聚離開都有時候,我想你此生無憾了。
雞啊雞,我已經跟你牽手走過荒蕪的沙丘了,但相聚離開都有時候,我想你此生無憾了。
雖然,我沒有一口氣走完黃金海岸的50公里海岸線,但是南到Coolangatta,北到Sea World,我幾乎全都徒步走遍了。光是Sea World我就走了4次(單程約7公里), Southport、Pacific Fair我都跑過或走過,連Harbour Town我也是用走的(室友非常傻眼,說「這地方我連開車去都要30分鐘」!)
但是,我不覺得這是一種鍛鍊,反而覺得很自在悠閒。
就是一邊看海,一邊欣賞高級飯店,一邊享受著「迷路逛城市」的樂趣罷了。
旅行這麼多年,我發現旅途上最珍貴的,不是去什麼高級飯店或高級餐廳,也不是看什麼獨一無二的世界美景,而是,清楚意識到「我有很多時間可以浪費」這件事。
急什麼?
反正,我也沒事。
反正,我也不趕著要去什麼景點。
反正,我就是時間多。
PS. 本來寫這篇文章的本意是想推薦大家去報名黃金海岸馬拉松,但是因為太想寫些什麼來紀念這隻雞,於是變成一篇沒有中心思想的文章(也並不是廣告文,這比較像在廣告雞吧)(最後一個字要唸輕聲)。
廣告雞吧!!!剛剛已經唸錯~
回覆刪除爬山是為了...可以到山上坐著XDDD
回覆刪除謝謝妳~你實在太有趣了~~
我笑到肚子痛啊~~~~
這隻雞真的太棒了 讓你的那一天 跟我的這一天 都變得更美好
回覆刪除我自己在電腦前噗叱笑了 哈哈哈
哈哈哈
回覆刪除太有趣的經驗
你真的好適合寫劇本
不愧是戲劇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