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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0日 星期一

丹麥失竊記

在哥本哈根地鐵站發現錢包不見的時候,我問地鐵站務員:
「請問你們這裡有遺失物中心嗎?我錢包不見了。」

他說:
Oh, Im sorry. 我建議你先去報警。」
「請問警察局在哪裡?」
「在中央火車站。」
(他頓了一下,發現我明顯沒錢,於是他補充

YOU CAN WALK.


還好我幾天前已經在網站上買好了CityPass,只要在網站上刷卡並且填入使用日期,票券會直接傳到你的手機簡訊裡。

所以,雖然我很會WALK,但我可以搭車,不用WALK

到了警察局,警員積極說服我不要報案。
因為報案過程冗長,掉的東西也幾乎不可能找得回來。
我想起在巴黎錢包被扒時,幾乎花了兩天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悲傷過往。


(希望這類文章將來不會再出現新系列)。

有沒有報案好像也真的沒差,但是跟歐洲人(尤其是法國人)交手,不但會死掉很多腦細胞,而且你腦中的Joy會被丟到垃圾廢棄場,永遠爬不回來。

我搜尋到警局有wifi,詢問警員可不可以讓我用一下,否則我sim卡的data用光了,我為了用網路,還要搭車回到另一個遙遠的地方。

他說:
「你要用網路,請去圖書館。」
「請問圖書館在這附近嗎?」
「沒有啊,有點距離。」
(他頓了一下,發現我明顯沒錢,於是他補充

YOU CAN WALK.

又要我WALK,我臉上是寫著我是馬拉松選手嗎?

然後,我搭車回到另一個有網路的現場,聯絡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告訴我首先要取得報案證明,才有理賠的可能。

所以,我又風塵僕僕來到了警察局。

一進到警局,我說我就是要報案。
可是,警員又努力說服我不要報案。

「真的沒有用!」
「要等很久喔!」
「根本找不回來喔!」
「要寫很多表格喔!」

你煩不煩!!!
老娘我不僅會WALK,我也很能RUN
除此之外,我還有一個最厲害的才華,就是填表格!

填完了英文版的表格,櫃台的警員一邊問我詳細過程,一邊把內容翻譯成丹麥文Key-in進電腦。

他打字好~慢,他做事好~慢,在我眼裡他就是動物方城市裡面的樹懶。
如果他旁邊有個評分的電腦螢幕,我一定會給他一個大哭臉。

保險公司說,報案證明的關鍵字很重要,一定要寫你是被偷,不能寫遺失否則就無法申請理賠。

 然後,我終於得到一張丹麥文的報案證明。


我看開一切,就當作把錢捐給了敘利亞難民,轉換了心情,中間還跑去跟小美人魚打了聲招呼(還好我有車票)。

▲看到她,我只覺得她平衡感好好(而且我好餓)。

在一個有wifi的商場,手機自動連上網路,我發現有一個自稱「A very nice guy」的人寄信給我。

我想起我皮夾裡有放名片,而且是部落客的名片。如果他人生無聊到真的來到我的部落格,我希望他可以勤勞一點,用google翻譯閱讀這篇文章。

very nice guy說「我這裡有你要的東西」,請我匯一筆錢給他,他給我銀行帳號,他確認收到錢之後,要我到一個荒郊野外跟他面交。


我把所有跟他的通信紀錄拍下來,第三次到了警察局。

我激動地跟警察說:
「你看!他給我電話和銀行帳號,你們可以抓到這個人!」

警察冷淡地看了一眼,跟我說:
「這沒有用啦。」
「你又沒有證據說他是扒手。」
「這些一定都是假資料啊。」

後來他強調「好啦,我們會調查,但是你不要抱太大期望。」

他看著我的手機,補充了我的報案證明。
一邊看著我的手機螢幕、一邊打字,將所有英文通信紀錄翻譯成丹麥文建檔。

過程中,手機螢幕一直暗掉,我跟他說了好幾次:
「請你按旁邊這個鍵就會亮了喔。」
(而且我講的時候有笑。)
(這時還笑得出來我要費多大的力氣你可知道?)

他對我翻了個白眼,用夏克立的口氣說:

「Because I Use iPhone.
(所以你這爛手機我不會用的意思。)

離開警察局,我也沒時間去面交了,只能立刻去置物櫃拿出行李,前往機場。

好險我有把密碼拍下來,不然置物櫃的密碼紙條也在皮夾裡,密碼遺失要付很重的罰款,我又沒錢,到時只能用頭把鐵櫃撞開了啊。


總之,我還是弄丟了一個自己心愛的東西。
那是我30歲時,第一次覺得「是時候該買個好東西給自己了」Balenciaga長夾

在那之前,我買過最貴的東西就是機票,其他像是名牌包啊,首飾啊,iPhone啊,我都覺得貴,我不想花那個錢買這些東西。

因為太想要回我的皮夾,覺得裡面的錢都給very nice guy也沒關係。

所以我一度問朋友:
「我現在去他指定的地方,會不會被割腎?」

朋友秒回:
「會。」
「請妳活著回來好嗎?皮夾我再買給妳就好了。」

謝謝好窮的妳,答應我說要存錢十年買一個BV給我。
謝謝好忙的你,答應我說要親手打毛線做一個給我。

我不在乎你們是不是認真的,但那天在哥本哈根的12個小時,我真的只想抓我自己的頭去撞牆。

一直撞、一直撞、一直撞。

不過,有你們這兩句話,我就能活了。

雖然,那之後6天的旅程,仍然非常慘淡。
走進機場Georg Jensen的店裡只能看一看,到了匈牙利也沒有吃到紅酒燉牛肉大餐。

有一天發現自己在發燒,眼前的世界時不時會出現柵欄。

遠方的朋友紛紛問起極光之旅好不好玩,台灣的開工拜年訊息不斷傳來,爸爸還問我究竟哪一天要回來?(我才想起我忘記跟他說我去哪裡!)

而我在起大霧的冷天裡,恍神走在布達佩斯結冰的街道上。


頭好昏,好餓,又好冷。
就在那個momentmp3剛好播放到Death Cab for Cutie的Transatlanticism。


I need you so much closer...
I need you so much closer...
I need you so much closer...

這首厭世神曲,差點讓我一頭栽進多瑙河裡。
好險當天多瑙河積滿了碎冰,跳進去感覺痛得要命。
於是我立刻打消了這個念頭。


那天,我徒步走上了城堡山(Because I Can Walk
天氣不好的布達佩斯,有夠難看。


我在積雪的城牆上,寫下我心情不好時,總會想起的一句話。


寫字時,後面有兩個英國大男孩經過,看到我認真寫字,索性站在我後面看。
兩個人就像彭彭和丁滿一樣,一搭一唱著:

What's she writing?
”HAKUNA...MATATA”?......It's “Hakuna Matata”!
What does it mean?
It means No Worries!

No Worries!

流浪老少女,今年34歲。
一個人旅行經歷16年,但她腦子有洞。
可是,她還是繼續去旅行。

或許未來,我還是有這麼多辦不到的事。
或許未來,我還是遇到小事就容易厭世。

但,我會繼續努力把我的「好喜歡」,
一步步變成我的「好厲害」。

相關文章:
 (文中有些過去式的事情,我懶得刪了)

因為,我對旅行的熱情仍在。
而且,我不會輕易中斷這份喜歡。



PS. 後來我問朋友,「我皮夾裡明明就有現金,為什麼very nice guy一直說裡面沒有錢?」「他看我也知道是觀光客,我哪可能開車去那個鬼地方啊!」

朋友說,因為他們就是一個集團,有分「竊盜組」跟「文書組」,東西到他那裡已經轉了好幾手,基本上他是坐辦公室領底薪的,能跟我要多少錢,就會成為他的獎金啊。

所以,最後我很幼稚地寫了一封信給他,跟他說我裡面有超多錢,默默希望他會跟同伴吵架。


因為我是一個囉嗦的大姐姐,還叮嚀他:

「請你用這筆錢,Do Something Good.

5 則留言:

  1. Do something Good.. 好神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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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on't mess up with 女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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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話說我也在巴黎上個警局報案。。。完全了解是什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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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妳好,我從無名的時代默默潛水看到現在
    這篇文章還是一如往常好可憐又好好笑
    謝謝妳還會繼續旅行~ 到哪裡都要平安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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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可憐又好好笑"是個好棒的讚美
      我會好好收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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