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本哈根地鐵站發現錢包不見的時候,我問地鐵站務員:
「請問你們這裡有遺失物中心嗎?我錢包不見了。」
「Oh, I’m sorry. 我建議你先去報警。」
「請問警察局在哪裡?」
「在中央火車站。」
(他頓了一下,發現我明顯沒錢,於是他補充…)
「YOU CAN WALK.」
還好我幾天前已經在網站上買好了CityPass,只要在網站上刷卡並且填入使用日期,票券會直接傳到你的手機簡訊裡。
所以,雖然我很會WALK,但我可以搭車,不用WALK。
到了警察局,警員積極說服我不要報案。
因為報案過程冗長,掉的東西也幾乎不可能找得回來。
我想起在巴黎錢包被扒時,幾乎花了兩天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悲傷過往。
➩ 巴黎失竊記(上)
➩ 巴黎失竊記(下)
(希望這類文章將來不會再出現新系列)。
有沒有報案好像也真的沒差,但是跟歐洲人(尤其是法國人)交手,不但會死掉很多腦細胞,而且你腦中的Joy會被丟到垃圾廢棄場,永遠爬不回來。
我搜尋到警局有wifi,詢問警員可不可以讓我用一下,否則我sim卡的data用光了,我為了用網路,還要搭車回到另一個遙遠的地方。
他說:
「你要用網路,請去圖書館。」
「你要用網路,請去圖書館。」
「請問圖書館在這附近嗎?」
「沒有啊,有點距離。」
(他頓了一下,發現我明顯沒錢,於是他補充…)
「YOU CAN WALK.」
又要我WALK,我臉上是寫著我是馬拉松選手嗎?
然後,我搭車回到另一個有網路的現場,聯絡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告訴我首先要取得報案證明,才有理賠的可能。
所以,我又風塵僕僕來到了警察局。
一進到警局,我說我就是要報案。
可是,警員又努力說服我不要報案。
「真的沒有用!」
「要等很久喔!」
「根本找不回來喔!」
「要寫很多表格喔!」
你煩不煩!!!
老娘我不僅會WALK,我也很能RUN!
除此之外,我還有一個最厲害的才華,就是填表格!
除此之外,我還有一個最厲害的才華,就是填表格!
填完了英文版的表格,櫃台的警員一邊問我詳細過程,一邊把內容翻譯成丹麥文Key-in進電腦。
他打字好~慢,他做事好~慢,在我眼裡他就是動物方城市裡面的樹懶。
如果他旁邊有個評分的電腦螢幕,我一定會給他一個大哭臉。
他打字好~慢,他做事好~慢,在我眼裡他就是動物方城市裡面的樹懶。
如果他旁邊有個評分的電腦螢幕,我一定會給他一個大哭臉。
▲保險公司說,報案證明的關鍵字很重要,一定要寫你是「被偷」,不能寫「遺失」,否則就無法申請理賠。 |
然後,我終於得到一張丹麥文的報案證明。
我看開一切,就當作把錢捐給了敘利亞難民,轉換了心情,中間還跑去跟小美人魚打了聲招呼(還好我有車票)。
▲看到她,我只覺得她平衡感好好(而且我好餓)。 |
在一個有wifi的商場,手機自動連上網路,我發現有一個自稱「A very nice guy」的人寄信給我。
我想起我皮夾裡有放名片,而且是部落客的名片。如果他人生無聊到真的來到我的部落格,我希望他可以勤勞一點,用google翻譯閱讀這篇文章。
very
nice guy說「我這裡有你要的東西」,請我匯一筆錢給他,他給我銀行帳號,他確認收到錢之後,要我到一個荒郊野外跟他面交。
我把所有跟他的通信紀錄拍下來,第三次到了警察局。
我激動地跟警察說:
「你看!他給我電話和銀行帳號,你們可以抓到這個人!」
警察冷淡地看了一眼,跟我說:
「這沒有用啦。」
「你又沒有證據說他是扒手。」
「這些一定都是假資料啊。」
後來他強調「好啦,我們會調查,但是你不要抱太大期望。」
他看著我的手機,補充了我的報案證明。
一邊看著我的手機螢幕、一邊打字,將所有英文通信紀錄翻譯成丹麥文建檔。
一邊看著我的手機螢幕、一邊打字,將所有英文通信紀錄翻譯成丹麥文建檔。
過程中,手機螢幕一直暗掉,我跟他說了好幾次:
「請你按旁邊這個鍵就會亮了喔。」
(而且我講的時候有笑。)
(這時還笑得出來我要費多大的力氣你可知道?)
他對我翻了個白眼,用夏克立的口氣說:
「Because I Use iPhone.」
(所以你這爛手機我不會用的意思。)
離開警察局,我也沒時間去面交了,只能立刻去置物櫃拿出行李,前往機場。
好險我有把密碼拍下來,不然置物櫃的密碼紙條也在皮夾裡,密碼遺失要付很重的罰款,我又沒錢,到時只能用頭把鐵櫃撞開了啊。
總之,我還是弄丟了一個自己心愛的東西。
那是我30歲時,第一次覺得「是時候該買個好東西給自己了」的Balenciaga長夾。
在那之前,我買過最貴的東西就是機票,其他像是名牌包啊,首飾啊,iPhone啊,我都覺得貴,我不想花那個錢買這些東西。
因為太想要回我的皮夾,覺得裡面的錢都給very nice guy也沒關係。
所以我一度問朋友:
「我現在去他指定的地方,會不會被割腎?」
朋友秒回:
「會。」
「請妳活著回來好嗎?皮夾我再買給妳就好了。」
「請妳活著回來好嗎?皮夾我再買給妳就好了。」
謝謝好窮的妳,答應我說要存錢十年買一個BV給我。
謝謝好忙的你,答應我說要親手打毛線做一個給我。
我不在乎你們是不是認真的,但那天在哥本哈根的12個小時,我真的只想抓我自己的頭去撞牆。
一直撞、一直撞、一直撞。
不過,有你們這兩句話,我就能活了。
雖然,那之後6天的旅程,仍然非常慘淡。
走進機場Georg Jensen的店裡只能看一看,到了匈牙利也沒有吃到紅酒燉牛肉大餐。
有一天發現自己在發燒,眼前的世界時不時會出現柵欄。
遠方的朋友紛紛問起極光之旅好不好玩,台灣的開工拜年訊息不斷傳來,爸爸還問我究竟哪一天要回來?(我才想起我忘記跟他說我去哪裡!)
遠方的朋友紛紛問起極光之旅好不好玩,台灣的開工拜年訊息不斷傳來,爸爸還問我究竟哪一天要回來?(我才想起我忘記跟他說我去哪裡!)
而我在起大霧的冷天裡,恍神走在布達佩斯結冰的街道上。
頭好昏,好餓,又好冷。
就在那個moment,mp3剛好播放到Death Cab for Cutie的Transatlanticism。
「I need you so much closer...」
「I need you so much closer...」
「I need you so much closer...」
「I need you so much closer...」
這首厭世神曲,差點讓我一頭栽進多瑙河裡。
好險當天多瑙河積滿了碎冰,跳進去感覺痛得要命。
於是我立刻打消了這個念頭。
那天,我徒步走上了城堡山(Because I Can Walk)。
天氣不好的布達佩斯,有夠難看。
我在積雪的城牆上,寫下我心情不好時,總會想起的一句話。
寫字時,後面有兩個英國大男孩經過,看到我認真寫字,索性站在我後面看。
兩個人就像彭彭和丁滿一樣,一搭一唱著:
「What's she writing?」
「”HAKUNA...MATATA”?......It's “Hakuna Matata”!」
「What does it mean?」
「It means No Worries!」
“No Worries”!
流浪老少女,今年34歲。
一個人旅行經歷16年,但她腦子有洞。
可是,她還是繼續去旅行。
或許未來,我還是有這麼多辦不到的事。
或許未來,我還是遇到小事就容易厭世。
但,我會繼續努力把我的「好喜歡」,
一步步變成我的「好厲害」。
相關文章:
➩ 你喜歡不如你厲害
(文中有些過去式的事情,我懶得刪了)
因為,我對旅行的熱情仍在。
而且,我不會輕易中斷這份喜歡。
PS. 後來我問朋友,「我皮夾裡明明就有現金,為什麼very nice guy一直說裡面沒有錢?」「他看我也知道是觀光客,我哪可能開車去那個鬼地方啊!」
朋友說,因為他們就是一個集團,有分「竊盜組」跟「文書組」,東西到他那裡已經轉了好幾手,基本上他是坐辦公室領底薪的,能跟我要多少錢,就會成為他的獎金啊。
所以,最後我很幼稚地寫了一封信給他,跟他說我裡面有「超多錢」,默默希望他會跟同伴吵架。
因為我是一個囉嗦的大姐姐,還叮嚀他:
「請你用這筆錢,Do Something Good.」
Do something Good.. 好神的回复。
回覆刪除Don't mess up with 女神經病!
刪除話說我也在巴黎上個警局報案。。。完全了解是什麼一回事。
刪除妳好,我從無名的時代默默潛水看到現在
回覆刪除這篇文章還是一如往常好可憐又好好笑
謝謝妳還會繼續旅行~ 到哪裡都要平安唷
"好可憐又好好笑"是個好棒的讚美
刪除我會好好收藏的:)